人民政府部门

 行业解决方案    |      2019-04-19

一、人民政府咨询室建设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二、心理健康教育具体目标

      心理健康是切实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取得工作成效的内在要求,因此人民政府人员的心理问题不但是其个人健康问题,而且是一个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宜把心理危机干预纳入执政视野。 通过加强心理教育建设,提高政府人员心理素质培养,提高人民政府的心理健康水平与基础心理素质,为政府单位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支持。


三、功能室系统划分

       依据人们重负部门各类心理问题类型,可针对性设立相关心理服务功能室(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选配),具体为:办公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心理测量室、情绪宣泄室、心理沙盘室、心理认知行为训练室、音乐减压放松室、危机干预室、团体心理素质应激强化训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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